- 在机构设置上,将原法国国家投资部AFII : Agence Française des Investissements Internationaux)与原法国企业国际发展局(Ubifrance)合并,成立新的贸易投资总署。
- 在吸引人才方面,向年轻优秀毕业生、科研人员、投资者、企业高管及高级技术人员发放为期四年的居留证;
- 在商务往来方面,对需要以经济交流为目的经常来法的企业管理者发放为期五年的企业家签证,且办理签证期限缩短至48小时(此项措施已于2014年1月27日起对中国企业家实施);
- 对外国留学生和科研人员简化办理居留手续,自2014年起,这些人员可申请办理与其学业或科研期限一致的居留证;
- 对于有意在法国设立公司的国外新创企业进行资金支持,其中,针对本年第一季度结束前计划在法设立机构的国外新创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及2.5万欧元的融资协助,此外,希望在法国成立分支机构的大公司也可申请法国国家投资银行的支持;
- 在进出口方面,简化海关程序。自2014年底起,实施进出口海关程序信息化办公。截止2015年,实现进口型企业增值税税制简化;
- 重建企业对税收政策的信任,确保研发税收贷款抵免的可持续性。除政府财政60亿欧元的科研开支税务信贷政策以外,任何外国企业均可与相关部门确认有关本企业投资的税务政策。自2014年起,将设立外国投资办公室,提供应用于国外公司的税收保护政策。
- 简化公司设立流程,取消外国投资者在法开设企业的预申报程序,自2014年起,简化企业雇员信息申报程序等。